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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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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法评|从争议到合规:弘齐律师视角下的预制菜监管完善路径引 言近期,某知名网络红人企业家发微博吐槽某知名餐饮企业,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相关内容登上热搜,预制菜随即登上舆论风波,引发网民对预制菜的激烈讨论。该话题在2025年9月12日达到讨论高峰,相关话题阅读量超过3000万次,成为当日热搜。这场争论不仅反映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深切关注,更暴露出预制菜在定义、监管和消费认知等方面存在的法律盲区。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有必要从专业视角剖析这一新兴领域的法律问题,为行业规范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专业见解。预制菜的来源与概念预制菜的概念起源于美国,最初是为了满足快餐行业的需求而出现的。20世纪60年代,随着快餐业的快速发展,预制菜开始被广泛使用。在中国,预制菜的发展相对较晚,但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饮食文化的变化,预制菜逐渐成为了现代人餐桌上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行业数据显示,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已从2015年的650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超过5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2024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2025年9月11日,中国蔬菜流通协会《预制菜产品质量评价规范》(T/ZGSCLT 002-2025)团体标准发布,进一步为餐饮行业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标准指引。但值得关注的是,以下几类食品排除在预制菜范畴之外:一是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二是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