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 - 09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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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案例|一审死刑 二审改判死缓 为生命辩护近日,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收到委托人赠予的锦旗。被告人易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基本案情2021年10月,被害人李某至易某家中催讨货款,争执过程中遭易某持彩钢瓦攻击,持刀多次切割颈部,躲避时从四楼坠落。随后易某将李某拖至邻居家厕所藏匿,并返回家中清洗现场,将作案衣物及刀具丢弃。同日晚,邻居发现李某尸体后报警,民警至现场将易某抓获归案。经法医学鉴定,李某系重型颅脑损伤合并大失血死亡。案件由成都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成都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家属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案发后,被告人易某家属带着渺茫希望求助我所,得知易某年仅三十五岁,离异单独抚养二幼女,是家中独子,父母年老无依,生活多艰。律所综合考量后接受委托,指派骨...
发布时间: 2025 - 10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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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研析·金融与执行|别让抵押物成 “废纸”!金融机构必看:建设用地抵押被无偿收回、优先受偿权劣后,如何破局?在房地产企业金融贷款中,抵押担保是主要选择的担保方式。其原因在于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属性,同时房地产企业最具价值的抵押财产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与不动产,这些财产能够满足抵押担保的需求。然而,在实践中,抵押权设立后,仍存在抵押权不能顺利实现的风险。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银行在金融借款不动产抵押业务过程中,对抵押物风险审查通常需要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金融机构尽调不详、审核不严、贷后疏于管理,都会给抵押权实现带来巨大风险,其中涉及抵押权人是否为善意相对人、抵押权的设立是否有效、抵押物是否灭失,以及房地产企业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金融机构的贷前尽职调查与贷后管理将直接关系到抵押权的实现程度。抵押权相关法律规定(一)抵押权的定义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发布时间: 2025 - 1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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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法点|双十一囤货别踩坑,警惕“先享后付”变“先坑后付”“0 元下单试穿,确认收货再付款”“每月 88 元变美,无压力享服务”; 如今电商平台、线下美容健身门店里,“先享后付” 的宣传随处可见。“先享后付”功能在本质上是消费者与商家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无需立即全额支付商品或服务费用,而是有一段账期,待消费者确认收货或接受服务后再付款。而这种看似便利的消费模式,实则藏着不少 “钱包刺客”。经查询,仅黑猫投诉平台就有超过一万五千条相关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报告中更明确指出其 “隐患突出”,不少人在不知情中背上债务、影响信用。如何突破“先享后付”造成的困扰,我们将用真实案例进行解析。三大高发陷阱:“先享” 是便利 “后付” 是深坑“先享后付” 本是依托信用评估的支付方式,消费者可先使用信用额度下单,确认后再付款;但一些不良商家和平台的操作,让它成了收割利器,这三类套路最常...
发布时间: 2025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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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法评|流量盛宴下的“悲情”陷阱——假助农营销的法律审视与治理刍议助农直播本是连接城乡的“桥梁”,却被少数人变成收割流量的“陷阱”,当“残疾果农救子”的悲情剧本被戳穿,当“滞销芒果”的摆拍场景暴露真相,我们必须警惕:“假助农”不仅践踏法律底线,更严重背离国家乡村战略的初心。引言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直播电商作为“数字乡村”的重要成果,本应成为农产品上行、农民增收的“加速器”——云南雪莲果、广西百香果等“网红农货”通过直播走出大山,正是产业振兴的生动实践。但令人痛心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却将“助农”包装成“悲情营销”的噱头: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唐某某等虚假广告系列案”(下称“四川凉山案”)具有司法标杆意义 —— 该案系四川省首例网红直播带货系列刑...
发布时间: 2025 - 09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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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陈世奎律师:于微光处觅坦途,以细节之力重铸信任办案札记面对当事人的质疑,如何建立信任并帮助其化解危机?客户对律师产生质疑,有的律师会选择妥协;有的律师会当面反驳;还有的律师会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清晰的逻辑和更自信的沟通,将专业判断令人信服地传递给客户,用超越客户认知的案件事实赢得其深度信任。案情概要我所近期代理了一起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委托人已超额完成核心培训义务并垫付大额费用,但因成果交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的严格约定(未签署交付确认书),被对方拒付服务费。另外,客户自估可主张服务费金额为11万余元,而律师介入后发现可主张服务费金额实际应为14余万。面对合同交付约定严苛,而履行过程简单且缺乏证明己方已履约及对方恶意违约的直接证据;客户对代理方案半信半疑等棘手问题‌亟待解决。办案困境该案面临的核心困境:合同以附件形式明确约定了应交付的产品成果为A\B\C\D\E 等五项,并且锁定成果交付...
发布时间: 2025 - 0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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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法点|公司股东内斗,实控人身陷囹圄?——真实案例告诉你公司资产≠股东私产!案情简介 近期,我们接手了一起令人唏嘘的股东纠纷案咨询。某公司由5名股东组成,最大股东持股仅30%。由于长期内斗,公司陷入僵局,业务完全停滞。在情绪化的争吵中,5名股东草率签署了一份"四不像"协议:既想清算又想转让股权,仅粗暴估算资产后约定分配比例,并以1元象征性转让股权。更戏剧性的是:当退出股东发现公司实际资产远超预期时,立即翻脸不认账。其不仅拒绝办理股权过户,还发起了一系列疯狂反击:● 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 滥用股东知情权频繁查账● 四处举报实控人税务问题● 最终以"隐匿会计凭证罪"将实控人送进监狱一个残酷的现实:原本只是股东间的商业纠纷,却因协议漏洞和法律意识淡薄,最终演变成刑事案件。法律分析 ■ 公司资产的"双重身份"▶ 公司资产≠股东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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