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案例 / Case More
  • 发布时间: 2025 - 0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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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齐法点|公司股东内斗,实控人身陷囹圄?——真实案例告诉你公司资产≠股东私产!案情简介 近期,我们接手了一起令人唏嘘的股东纠纷案咨询。某公司由5名股东组成,最大股东持股仅30%。由于长期内斗,公司陷入僵局,业务完全停滞。在情绪化的争吵中,5名股东草率签署了一份"四不像"协议:既想清算又想转让股权,仅粗暴估算资产后约定分配比例,并以1元象征性转让股权。更戏剧性的是:当退出股东发现公司实际资产远超预期时,立即翻脸不认账。其不仅拒绝办理股权过户,还发起了一系列疯狂反击:● 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 滥用股东知情权频繁查账● 四处举报实控人税务问题● 最终以"隐匿会计凭证罪"将实控人送进监狱一个残酷的现实:原本只是股东间的商业纠纷,却因协议漏洞和法律意识淡薄,最终演变成刑事案件。法律分析 ■ 公司资产的"双重身份"▶ 公司资产≠股东钱包!许多老板误以为“公司是我的,钱就是我的”,实则大错特错!法律明确规定:●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公司法》第3条)● 股东仅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法》第4条)若公司治理不善,可能导致:● 民事风险:财产混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3条);● 刑事风险:擅自分配资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 税务风险:未依法缴税即分配利润,面临补税+罚款+刑事责任。▶ 利润分配、公司清算的正确姿势根据《公司法》第210条、第236条:① 先补亏→提10%法定公积金→缴税→还债;② 清算时:必须公告债权人,剩余财产才能按股权比例分配!本案股东跳过所有步骤直接分钱,等于在法律底线上蹦迪!■ 股东协议的"效力陷阱"此份漏洞百出的协议至少存在三大问题:● 性质模糊:既非清算协议,也非正规股权转让协议;● 程序违法:未通知债权人、未清偿债务、未提取法定公积金...
  • 发布时间: 2025 - 0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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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齐法点|租房人必读!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住房租赁与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然而长期以来,住房租赁市场却充斥着各种乱象,给租客和房东带来了诸多困扰。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各方权益,2025年7月21日,《住房租赁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发布,并于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让我们关注一下与租房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文。一、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第七条 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在实际生活中,隔断间、地下室群租等乱象屡见不鲜,不仅影响居住体验,还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租赁者在租房时应仔细审查房屋的规划用途,并要求房东或者租赁公司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及户型图,实地考察租赁房屋是否存在异常改造情况。一旦发现所租房屋存在异常改造,租赁者可依据条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租金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租赁之后才发现存在异常改动情况,应该立即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租金,否则知晓后继续居住,后续再要求退租需承担出租方适当转租期间的租金。案例:套房内存在隔断,非隔断间承租人要求退租,知晓系隔断房后仍实际租住,法院判决承租人需承担转租期间租金案号:(2025)鲁0112民初8098号案件名称:董某与济南国源嘉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院观点:董某承租的房间虽非隔断房间,但该文件从监督、消防、治安管理角度出发,旨在加强对租赁住房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涉案房屋隔断出租,同样影响全部在租人员的合法权益。故涉案合同在违反《济南市租赁住房居住安全管理办法》的情况下,董某可主张解除合同,退租...
  • 发布时间: 2025 - 09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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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分析及实务要点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关联交易作为资源整合、效率提升的重要手段,广泛存在于各类企业经营活动中。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关联交易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问题导致关联交易演变为利益输送的工具,进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关联交易的复杂性与隐蔽性显著提升,围绕关联交易效力、损害赔偿责任认定的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此类纠纷不仅关乎个体市场主体的财产权益,更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性、市场交易秩序的公正性,以及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规则与实务要点,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一、关联交易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与构成要件1.关联交易的定义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虽然《公司法》未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义,但对关联关系的界定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关联交易即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之间进行的交易。同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可以对关联交易进行更为全面的认知,即关联交易为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交易类型通常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及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租赁、代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代表企业或由...
最新案例 / Case
发布时间: 2020 - 07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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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朝阳爸爸朱永平带着他去糖水铺子吃甜品,趁机套话朱朝阳,想问出朱晶晶死的真相,并且在包里偷偷放了录音笔......      我们拼命学习如何成功冲刺100米,但是没有人教会我们:你跌倒时,怎么清洗伤口、怎么包扎,你痛的无法忍受时,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别人,你一头栽下时,怎么治疗内心淌血的创伤,怎么获得心灵深处的平静,心像玻璃一样碎了一地时,怎么收拾?我们没有学过。01.民事上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录音地点及方式。为避免录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一般要在公共场合录制,不要采取窃听方式、不要在他人家中偷录、偷拍,或者以违法植入通讯设备、电脑等的方式...
发布时间: 2020 - 07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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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普将朱晶晶带到五楼杂货间,朱朝阳赶到后,与朱晶晶发生争执,后朱晶晶情绪激动,从窗边坠楼死亡......    【剧情分析】      关于该段剧情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认为是单纯的意外事故,也有人认为是朱朝阳把朱晶晶推下去的。但从一闪而过的镜头可以看到,窗户外挂着朱晶晶的白裙子布料,结合最后普普的信,所以也有观点认为朱晶晶坠楼之前曾挂在窗外,朱朝阳有时间和空间将她救起来,但他没有。笔者基于第三种情况,分析朱朝阳对于朱晶晶是否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由于朱朝阳是未成年人,本文不再过多分析其责任承担问题)。法定救助义务:      一、法定身份带来的救助义务(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      二、法定职责或业务...
发布时间: 2020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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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爬山吗?”最近这句话已经成为让人肾上腺素狂飙的暗语出自黑马悬疑网剧《隐秘的角落》当大家沉浸在张东升的爬山梗和死亡小白船中戴律师却在剧中看到了隐藏的法律知识点那就跟着律师去爬山吧,顺道get隐藏的法律!一|、盗亦有道剧情1      严良在书店门口假装撞到张东升,并趁机偷走了张东升的手机。分析1      严良主观上有盗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的行为,为盗窃罪的犯罪既遂。如果手机价值超过1000元,则可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予以刑事处罚;如果价值小于1000元,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剧情2      严良想买一只钢笔作为送给朱朝阳的生日礼物,但没钱结账,于是偷拿了一只揣进兜里,但在准备离开时,他主...
发布时间: 2020 - 04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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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下,企业在停业期间或者恢复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有效内部自查,有效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合理的调整员工结构,避免遭受劳动争议拖累。劳动用工焦点法律问题分析01劳动关系建立期间Law劳动关系建立期间主要涉及三个重点问题:实际用工之日是如何起算;合同中的试用期约定是不是合法;试用期间如何开除员工。案例:王某从网上看到A公司在招聘员工,在3月1日到A公司面试,面试通过后A公司通知王某第二天(3月2日)先到公司熟悉一下办公环境,学习一下公司的规章制度等,3天后再正式开始上班;此后王某在A公司上班一段时间后公司人事才找到王某和王某补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在这试用期间,企业老板也一直在考察王某,总觉得这位王某有些问题,但具体什么问题又说不上来,感觉这个人鬼鬼祟祟的,最终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王某开除,工资从3月5日王某开始结算。这此后王某不服,以工资结算少了...
发布时间: 2020 - 04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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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积极支持防疫的同时,也面临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风险。新冠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从而作为法定免责事由?我结合当前疫情,就因疫情导致的合同违约行为进行深度剖析,以降低或免除违约产生后的不利法律后果,减小企业损失。疫情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一)政策出台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成都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1、金融机构将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要保持贷款增速,降低融资成本。2、对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3、为中小微企业贷款办理续贷或展期,下调利率。(二)政策法律意义1、效力性: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和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制定的这些政策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
发布时间: 2020 - 0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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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积极支持防疫的同时,也面临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风险。新冠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从而作为法定免责事由?我结合当前疫情,就因疫情导致的合同违约行为进行深度剖析,以降低或免除违约产生后的不利法律后果,减小企业损失。疫情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一)政策出台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成都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1、金融机构将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要保持贷款增速,降低融资成本。2、对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3、为中小微企业贷款办理续贷或展期,下调利率。(二)政策法律意义1、效力性: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和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制定的这些政策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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