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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案例|一审死刑 二审改判死缓 为生命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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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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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案例|一审死刑 二审改判死缓 为生命辩护


近日,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收到委托人赠予的锦旗。被告人易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被害人李某至易某家中催讨货款,争执过程中遭易某持彩钢瓦攻击,持刀多次切割颈部,躲避时从四楼坠落。随后易某将李某拖至邻居家厕所藏匿,并返回家中清洗现场,将作案衣物及刀具丢弃。同日晚,邻居发现李某尸体后报警,民警至现场将易某抓获归案。经法医学鉴定,李某系重型颅脑损伤合并大失血死亡。案件由成都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成都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家属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

案发后,被告人易某家属带着渺茫希望求助我所,得知易某年仅三十五岁,离异单独抚养二幼女,是家中独子,父母年老无依,生活多艰。律所综合考量后接受委托,指派骨干律师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启一场生死辩护。


办案过程

办案律师对千余页卷宗材料细致研析,十余次会见落实案件细节,厘清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界限,积极辩护。对于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巨额赔偿,律师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立足点,兼顾司法温度与刑法尺度,依法提出受害者家属的140万高额赔偿诉求不合理,获得一审法院支持,判令赔偿4万余元。而刑事诉讼部分,因被告人易某案发后精神崩溃,消极应诉,于一审庭审中突然翻供,呈现出毫无悔改状态。且被害人家属悲痛欲绝,强烈要求对被告人易某处以死刑,绝不谅解,最终一审判决易某死刑。

然“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是我们律师的共同信仰,律所和律师认为一审量刑畸重,不愿就此放弃,在被告人命悬一线之际,支持其提起上诉,继续奋力一搏。

专案组稳扎稳打,重归基础法律事实本身,以一审核心争议焦点为中心,强化犯罪动机、自首情节、主观恶性程度、被害人是否有过错、死亡的因果关系等证据支撑,全面铺陈不留死角,就公诉人的指控展开多轮直击要害的交锋。庭后积极促进易某家属赔偿,为易某赢得生机。

踏平坎坷成大道,柳暗花明终逢春,历经长达两年的漫长诉讼,办案律师们突破案卷材料重重设限的考验,经受世俗情理带来的舆论压力,抗高压、细分析、精深研,通过法理情角度全力辩护争取,该案终获省高级法院改判死缓。

弘齐案例|一审死刑 二审改判死缓 为生命辩护

辩护要点

1.从案件特点出发

 ★ 本案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系多因一果。被告人虽然存在对被害人追砍,导致被害人严重伤害的行为。但是,被害人的直接死因系从高处坠下导致的颅脑损伤致死。

2.从被告人本人出发

 ★ 被告人系临时起意的激情犯罪,其人身危险性弱于具有事前准备的预谋犯罪。从被告人案发时使用彩钢皮、工艺菜刀追砍被害人,可以看出被告人并未事前准备作案工具,其未能预见并提前应对可能发生的冲突。

★ 辩护律师通过多次会见并结合被告人在一审庭审中的表现,察觉被告人的精神异常之处,深挖发现被告人在七年前被诊断过抑郁,辩护律师积极搜集《门诊专用病例》等证据,及时向法院提交。

★ 案发前被告人的社会评价较好,案发后当地群众自发请求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3.从法律适用性出发


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故意杀人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明确将故意杀人从性质上分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和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对于后者应慎用死刑。



案件意义

死刑命案辩护是刑事辩护中的传统业务,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杀慎杀”刑事政策的重要一环,对于国家的法治建设及人权保障意义重大。依法判决不是依法从重判决,而是在法定之内,综合考量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达到天理、国法、人情相融贯的公正。

死刑改判案例极为不易,本案的承办过程和结果再次诠释了全体弘齐人“弘毅尚法,齐明善行”的执业精神,不负“成为最值得托付的伙伴型律所”的初心使命。律师对受害者遭遇深感同情,但也时刻铭记有罪之人也应有正当权益的法律要义,由情入理,以法为本,为生命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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