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案例 / Case More
  • 发布时间: 2022 - 0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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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智能手机时代的到来,手机已不仅仅是打电话、发短信,手机支付和网银转账也成为了重要功能之一,如果一不小心将钱误转入他人账户,该如何处理?      通常情况,在与收款人取得联系后,收款人都会返还汇款。遇到不愿返还的,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冻结该账户,然后通过法院诉讼、执行将误转的款项要回。但如果把钱误转入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被执行人无法直接返还,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还能要回“属于你的钱”吗?司法案例      2016年8月23日,凤祥铭居公司在向力拓公司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229530.8元时,误将小数点看错,将应付力拓公司229530.8元工程款错误支付为2295308元,多支付了2065777.2元。凤祥铭居公司当日即向力拓公司发函请求返还多支付的款项,力拓公司回复称愿意退还多支付的款项,但其账户被法院冻结无法返还。随即,凤祥铭居公司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此异议,连云港中院认定该款在力拓公司账户名下,应归力拓公司所有,裁定驳回了凤祥铭居公司的异议请求。2017年6月20日,凤祥铭居公司以济瑞公司(申请执行人)、力拓公司(被执行人)为被告,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了凤翔铭居公司的再审申请。一审法院连云港中院裁判观点:      1、货币这种特殊动产作为种类物,具有高度可替代性,一般存款账户不具有将货币特定化的功能,存入此类账户的货币原持有人,伴随货币占有的转移而同时失去对货币的所有权。当凤祥铭居公司将2295308元汇入该账户时,所汇入的款项即与该账户原有款项发生混同,凤祥铭居公司不再对其汇入力拓公司账户内的款项享有所有权。凤祥铭居...
  • 发布时间: 2022 - 0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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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案例简析      2020年12月,A某与B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A某购买B公司开发的房屋,A某采用首付款加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合同签订后,A某向B公司支付了首付款,B公司积极配合A某办理按揭贷款,由于A某征信较为一般,B公司向A某推荐的农业银行审查贷款资料后告知A某需提高首付比例,A某以提高首付比例经济压力过大为由予以拒绝。其后B公司再次向A某推荐工商银行办理按揭贷款,适逢国家贷款政策调整,工商银行审核贷款资料后,告知A某基于现行的贷款政策和其征信情况,可以6.4%的利率为A某办理按揭,A某未做答复。      2020年12月,A某与B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A某购买B公司开发的房屋,A某采用首付款加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合同签订后,A某向B公司支付了首付款,B公司积极配合A某办理按揭贷款,由于A某征信较为一般,B公司向A某推荐的农业银行审查贷款资料后告知A某需提高首付比例,A某以提高首付比例经济压力过大为由予以拒绝。其后B公司再次向A某推荐工商银行办理按揭贷款,适逢国家贷款政策调整,工商银行审核贷款资料后,告知A某基于现行的贷款政策和其征信情况,可以6.4%的利率为A某办理按揭,A某未做答复。      2021年案涉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情整体走低,2021年9月A某以银行拒贷以及无经济能力支付贷款政策调整后的按揭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B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并退还首付款、支付资金占用利息。B公司辩称A某并非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而是基于自身原因不愿意办理。同时,B公司与银行...
  • 发布时间: 2022 - 04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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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介绍】      2021年2月24日晚,17岁的赵某和18岁的肖某在酒吧认识了15岁的小雨并将醉酒状态下的小雨带至南充市顺庆区一家酒店。酒店服务员明知小雨处于酒后、走路摇晃的状态,既未依法询问三人的关系,也没有检验三人有效身份证件便为三人办理入住。最终,小雨在房间内被性侵。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除了支持受害人向侵害人请求赔偿以外,还支持受害人向酒店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日前,经法院开庭审理,涉案酒店被判决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精神抚慰金5000元。【法律分析】      从行政法角度而言,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违反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从社会法角度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本案中,案涉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未成年人安全审查义务,应当予以罚款并给予警告,那么法院是依据什么法律规定判决酒店向被害人赔偿精神抚慰金呢?答案是——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社区、学校、医院、旅馆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欺凌...
最新案例 / Case
发布时间: 2020 - 04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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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慈善捐赠1月31日,有媒体报道:通过武汉红十字会捐赠的口罩物资,被一家叫做武汉仁爱医院的莆田系医院大量领取,而该医院却并未收治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后通过进一步深入发掘,发现该莆田系医院与捐赠人北京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疑似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有自媒体质疑这属于所谓的“定向捐赠”。对于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在这里不妄加猜测。但是曾有案例表明,“定向捐赠”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打个比方,A公司(医院)通过自己实际控制的体外公司B贸易公司,在也是自己实际控制的C公司(医疗器械生产公司)采购了一批产品,价值30万元。然后由B公司将这批产品作价100万元指定捐赠给A公司自己。捐出去的产品通过左手换右手回到自己手中,不仅取得了名誉,而且以低价买进高价捐出的方式回避了税务问题甚至洗钱。可以说明,以慈善捐赠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并非没有可能。慈善捐赠的主体及方式一、定义根据我国《慈善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慈善捐赠...
发布时间: 2020 - 03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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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物资供应及分配政府对紧急物资分配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第44条之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可以看出,政府在紧急情况下是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财物的,但需要给予一定补偿。同时,国务院在2月1日根据《物权法》的这条规定,出台了《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简称国办发2号文件),其中规定:“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负责对上述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物资保障组将向重点企业选派驻企特派员,负责监督物资的统一调拨,帮助企业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产品质量监管。四、为确保做...
发布时间: 2020 - 0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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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复工薪资待遇规范《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两种地方政府可以要求停工的情形:第一类是政府要求劳动者停工隔离,用人单位履行配合义务,例如湖北地区职工因封城、停用公共交通等防疫举措,短时间不能到岗;第二类是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停工,劳动者履行配合义务,例如各省市利用延迟复工的举措阻断疫情传播。广义上的停产停工就包含了春节假期延长、复工推迟、部分企业停产停工要求员工待岗的各种情形。1延长春节假期的法律性质及待遇今年春节因疫情防控的需要,2020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院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将春节假期由原来的1月30结束,延长至2月2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年修订)》,全部公民的假期总共11天,这11天假期性质为法定休息日。据此,历年春节3天假期属于法定休假日,除此外延长休假部分及其他调休的4日的假期性质,不...
发布时间: 2020 - 02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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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发展贯穿于人类始终,面对疫情,有序开展商务活动,充分关注疫情期间政策规定,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经济损失,屏蔽自身法律风险,尤为重要。疫情期间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风险呢?企业用工风险1、未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的风险企业逐渐复工,但部分员工因隔离治疗或交通管制无法返岗,企业也要继续支付工资。如果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就违反了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的通知精神,即“对因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冠病毒处于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41条解除合同”。如果在劳动者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那么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企业违规复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
发布时间: 2020 - 02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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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小企业面临着迟延复工、开支压力大的双重考验,为此,从国家到地方都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以缓解中小企业困难。现结合四川省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浅谈中小企业可以获得的利益保护。01租金能不能免?《政策措施》第(四)条规定了三种类型的租金减免措施:1、免租型: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2、补贴型: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3、补助型:对在疫情期间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第一,中小企业面对不同房东,租金政策是不一样的。简单来说,如果你的房东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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