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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6 - 06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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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齐法点|《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七大核心解读,浅谈企业商业秘密合规管理新思路摘要2026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正式施行,沿用三十余年的1995年《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步废止。作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领域一次重要的制度更新,本规章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结合数字经济、远程办公、跨境协作、云端办公等当下主流经营场景,对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侵权认定、责任划分、行政执法及惩戒规则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细化。结合法规条文、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我们从律师合规视角,梳理本次新规的核心变化,分析其对企业日常经营带来的影响,并结合实务经验分享一些商业秘密管理的实操思路,希望能为各企业完善保密体系、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参考与帮助。新规解读(一)“代码”被明确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数据、算法、计算机程序纳入保护的基础上,本次新规进一步明确:代码属于技术信息,属于独立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客体。这一细化规定,直面数字时代企业核心资产的保护需求,既在司法与行政层面有了明确依据,也让科技类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有了更完备的法律保障。法条原文: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配方、材料、样品、样式、工艺、方法、数据、算法、计算机程序、代码等信息,属于第一款所称的技术信息。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属于第一款所称的经营信息。其中,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二)拓宽“权利人”主体保护范围新规第八条进一步扩大了权利主体范围,被许可人、被授权人同样具备权利人身份,能够独立向监管部门报案。在以往的实务操...
  • 发布时间: 2026 - 06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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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齐研析|自己告自己?现任法定代表人能起诉公司索要劳动报酬吗?作者简介王从利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成都市律协第八届青年律师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协第八届基础设施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学硕士研究生,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执业以来,为房地产建筑公司、民营中大型企业等顾问单位提供日常法律服务,负责办理重大、疑难诉讼案件,涉案标的累计数百亿元。主要执业领域:公司股权纠纷、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金融借贷与劳资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及非诉。案例引入前段时间,笔者接到一个咨询,案情乍看很简单: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以公司拖欠他2025年3月至5月的工资、销售提成等为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发现他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后,以“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洪某不服,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仅受理了,还依职权追加了公司另一名股东(监事)作为第三人,并在公司缺席的情况下作出了实体判决。一审判决后,公司方(实控人及大股东)不服,找到笔者咨询。这个案子看似是一起普通的劳动争议,但深入一看,背后实质涉及公司控制权之争与股东之间的深层矛盾。其中,有五个与公司控制权密切相关的焦点问题,值得逐一拆解:一个仍在任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能不能起诉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公司已经作出法定代表人变更决议但未办理工商登记,谁能代表公司?法院依职权追加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能否提起上诉?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变更登记和移交印章,公司如何维权?法定代表人主动辞职后,公司不配合变更,他如何维权?笔者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全面研究,接下来将写作成文,逐一分享。本期,我们先聚焦第一个问题:一个仍在任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能不能起诉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这个问题如果答“不能”,那整个案子从一开始就不该进入实体审理。一审法院的程序处理是否妥当,直接决定了判决的效力。下面,笔者就把这个问题拆开来讲。案件分析现任法定代表人可以起...
  • 发布时间: 2026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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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齐法点|超龄用工新规出台,企业如何合规用工引言当前,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就业的劳动者众多,为落实延退改革决定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出台后,企业对于超龄劳动者的用工需要更加合规,以下将对重点条文进行解读。适用主体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超龄劳动者),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本规定。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的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弹性延迟退休的劳动者,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解读根据《暂行规定》第二条、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暂行规定》。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的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也属于《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弹性延迟退休的劳动者,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根据其所在单位性质,分别适用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第五条 用人单位和超龄劳动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超龄劳动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规程和标准,完成劳动任务。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
最新案例 / Case
发布时间: 2026 - 05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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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案鉴|后来居上:一起职务犯罪案的临场突围距开庭不足两周,供述与证言高度一致,辩护一度陷入僵局。弘齐律所刑事专案组临危受命,重新拆解案件,最终在百人旁听的庭审中赢得主动,顺利实现量刑大幅下调,达成远超当事人预期的辩护实效。2025年3月,某地交通运输部门原主要领导“王明”(化名)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市监察委员会带走调查,随后指定下辖区县监委侦办。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洗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指控:王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为掩饰、隐瞒受贿所得,通过借名卖房等方式转移资金,涉嫌洗钱犯罪。案发后,王明家属已委托当地律师介入。然而距开庭仅剩不到两周时,家属经多方咨询,最终决定紧急增加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加入代理,与原委托律师共同辩护。 千页卷宗与一堵“墙” 弘齐律所刑事部立即组成专案组,由律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张义川律师牵头,杜顺律师...
发布时间: 2026 - 0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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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案鉴|21小时重庆工亡案,一次跨越法律与人心的斡旋三月初的重庆,一起突如其来的工亡事故让某商业广场项目现场陷入了一场困局。下午两点事故消息传到弘齐律所。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纠纷——该工程涉及多项债权债务处理、周边商业规划和款项结算等多个复杂事项,能否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项目后续的推进。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工地方承受着巨大压力,而另一边,是一位工人骤然离世后陷入巨大悲痛的家属。二十一个小时后,所有事项全部办结。赔偿协议签署,转款完成,各方握手言和。这听起来不可思议,但真实发生在连夜奔赴重庆的办案律师们身上。参与这场"闪电战"的是弘齐律所的帅然律师和张旭辉律师。什么是工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事故当天下午,张旭...
发布时间: 2026 - 04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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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案鉴 | 7亿债权成功清收:专业与韧性的胜利2024年初,一纸债权转让协议将邦信公司(化名)推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硬仗”。标的额7亿元,债务人深陷债务泥潭,资产分散、权利负担复杂,执行前景一片暗淡。面对重重困难,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受托介入,开启了长达两年的清收征程。最终,这场原本被视为“死局”的案件,在弘齐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实现资产抵偿与现金清偿,画上圆满句号。今天我们复盘这场“破局之战”,带你走进弘齐律师的专业与坚持。案情回溯:数亿债权的困局2024年初,邦信公司(化名)受让了原华远集团(化名)对蜀达实业公司(化名)的亿元债权。然而,债权承接之初,难题便接踵而至:承载债权的案件与债务人资产分属成都、川东某市等多地,执行协调难度极大;债务人及实控人陷入系统性债务危机,银行巨额逾期、资产变现困难;核心资产上存在多重权利负担,处置路径复杂。这是一场典型的“疑难债权清收战”,不仅考验法...
发布时间: 2026 - 03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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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噪音新规|从柔性劝说到刚性执法,安宁权入法楼上装修电钻不停、深夜直播外放音响、广场舞高音喇叭、邻居宠物狂叫不止…… 这些困扰无数人的生活噪音,在 2026 年迎来史上最严法律约束。2026 年 1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针对社会生活噪声的处罚力度大幅升级;2026 年 8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噪声污染防治制度全面法治化。从今以后,“劝不听、罚不怕” 的时代彻底结束。本文结合真实案例、法条原文、新旧对比、官方解读、维权步骤,给你一份普通人也能直接用的普法指南。核心新旧法条对比旧版:《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 年之前)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八十...
发布时间: 2026 - 03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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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案鉴|检察院不起诉,六个疑点如何松动一起强奸指控深夜,一场充满疑点的指控:2025年5月的一个夜晚,张三(化名)将前女友李四(化名,16岁)抱上了出租屋的楼梯。事后李四对朋友说:我被强奸了。张三却说:她是自愿的。没有第三人在场,没有录音录像,只有两个人对那一刻截然不同的陈述——这是刑事辩护中最棘手的“一对一”证据僵局。而在这起案件中,检方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为什么?因为辩护律师在卷宗里,找到了六个无法合拢的证据缺口。案件回溯:一段关系 一次冲突 一纸报案张三与李四曾为恋爱关系。案发当日,张三得知李四务工返乡,邀其见面。交谈后,张三驾驶电动车将李四送至其出租屋楼下,随后将其抱上楼。上楼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四手臂、大腿多处淤伤,张三手臂被咬伤。冲突平息后,二人发生性关系。事后,张三驾车将李四送至其朋友王五住处后离开。李四向王五陈述其“被强奸”经过后,王五随即联系李四的现任男友赵六...
发布时间: 2026 - 0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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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研析|控制权交易的风险应对——以规避信息披露、资金合规与反收购风险引言控制权交易指一笔获得或改变一家企业最终决策权的交易,其交易对象通常是上市企业的最终决策权。控制权的核心目的并不是在于纯粹地购买资产或股票,而是取得该企业的决策权以实现掌控企业发展方向,主导重大决策。企业制企业控制权的配置,特别是配置以后的控制权调整,并不表现为一种自愿的过程,而是呈现出一种摩擦或者博弈的过程。作为企业的创始股东,天然地存在着一种对控制权让渡的抵触[1]。因此,如何避免因控制权交易双方的摩擦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文将从规避信息披露、资金合规与反收购风险三个维度对控制权交易中法律风险的成因进行探析以及探讨如何应对控制权交易当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控制权交易的潜在风险1.信息披露风险在控制权交易当中,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或者存在虚假披露就可能引发多重法律风险。第一,从内幕交易的角度上审视,交易筹划阶段信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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