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案例 / Case More
  • 发布时间: 2025 - 09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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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齐案例|一审死刑 二审改判死缓 为生命辩护近日,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收到委托人赠予的锦旗。被告人易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基本案情2021年10月,被害人李某至易某家中催讨货款,争执过程中遭易某持彩钢瓦攻击,持刀多次切割颈部,躲避时从四楼坠落。随后易某将李某拖至邻居家厕所藏匿,并返回家中清洗现场,将作案衣物及刀具丢弃。同日晚,邻居发现李某尸体后报警,民警至现场将易某抓获归案。经法医学鉴定,李某系重型颅脑损伤合并大失血死亡。案件由成都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成都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家属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案发后,被告人易某家属带着渺茫希望求助我所,得知易某年仅三十五岁,离异单独抚养二幼女,是家中独子,父母年老无依,生活多艰。律所综合考量后接受委托,指派骨干律师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启一场生死辩护。办案过程办案律师对千余页卷宗材料细致研析,十余次会见落实案件细节,厘清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界限,积极辩护。对于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巨额赔偿,律师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立足点,兼顾司法温度与刑法尺度,依法提出受害者家属的140万高额赔偿诉求不合理,获得一审法院支持,判令赔偿4万余元。而刑事诉讼部分,因被告人易某案发后精神崩溃,消极应诉,于一审庭审中突然翻供,呈现出毫无悔改状态。且被害人家属悲痛欲绝,强烈要求对被告人易某处以死刑,绝不谅解,最终一审判决易某死刑。然“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是我们律师的共同信仰,律所和律师认为一审量刑畸重,不愿就此放弃,在被告人命悬一线之际,支持其提起上诉,继续奋力一搏。专案组稳扎稳打,重归基础法律事实本身,以一审核心争议焦点为中心,强化犯罪动机、自首情节、主观恶性程度、被害人是否有过错、死亡的因果关系等证据支撑,全面铺陈不留死...
  • 发布时间: 2025 - 10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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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齐研析·金融与执行|别让抵押物成 “废纸”!金融机构必看:建设用地抵押被无偿收回、优先受偿权劣后,如何破局?在房地产企业金融贷款中,抵押担保是主要选择的担保方式。其原因在于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属性,同时房地产企业最具价值的抵押财产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与不动产,这些财产能够满足抵押担保的需求。然而,在实践中,抵押权设立后,仍存在抵押权不能顺利实现的风险。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银行在金融借款不动产抵押业务过程中,对抵押物风险审查通常需要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金融机构尽调不详、审核不严、贷后疏于管理,都会给抵押权实现带来巨大风险,其中涉及抵押权人是否为善意相对人、抵押权的设立是否有效、抵押物是否灭失,以及房地产企业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金融机构的贷前尽职调查与贷后管理将直接关系到抵押权的实现程度。抵押权相关法律规定(一)抵押权的定义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不转移占有、优先受偿等法律特征。抵押权可设于不动产、动产及部分权利,设立通常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手续。(二)民法典关于抵押权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了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性:“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抵押权是担保物权,这也...
  • 发布时间: 2026 - 01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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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法速递|2026年新 《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变化及适用提示总述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施行。本次修订是该法实施以来的重大制度完善,共新增条文25条、修改条文96条,条文总数从119条扩充至144条,既回应了高空抛物、无人机违规飞行等新型社会治理难题,又优化了处罚标准与执法程序,实现了治安管理“惩戒与教育并重、规范与保障统一”的立法目标。作为与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社会公共秩序密切相关的重要行政法律规范,新法的实施将对行政执法实践与公民行为边界产生深远影响。本文结合立法精神与实务经验,对新法核心修订内容进行体系化解读,为法律适用提供专业参考。新法核心修订内容解析新增违法行为规制条款,填补监管空白新法针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违法乱象,明确增设5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终结了旧法对相关行为“规制缺位”的困境,实现了治安管理范围的精准扩容。新增“正当防卫”条款,“被打还手即互殴”成历史新法第19条借鉴《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之规定,确立了治安管理领域对于不法侵害合理制止的合法地位及合法边界。新法施行以前,面对生活中被打后予以适当还击的行为较易认定为“互殴”,该“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方式往往导致被害人因害怕受罚而陷入“打不还手”的被动地位,亦在一定程度助长施暴方的不法行为。此次新法规定明确无责、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的不同适用情形,赋予公民对轻微不法侵害的制止权利。优化处罚标准设计,实现过罚相当· 从重处罚规则的修订新旧对比:旧法规定“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再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从重处罚;新法第22条将从重处罚的时间间隔延长至“1年以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再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扩大了从重处罚的适用范围,强化对反复违法行为的规制效果。适用示例:2025年10月,陈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据旧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最新案例 / Case
发布时间: 2025 - 09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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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陈世奎律师:于微光处觅坦途,以细节之力重铸信任办案札记面对当事人的质疑,如何建立信任并帮助其化解危机?客户对律师产生质疑,有的律师会选择妥协;有的律师会当面反驳;还有的律师会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清晰的逻辑和更自信的沟通,将专业判断令人信服地传递给客户,用超越客户认知的案件事实赢得其深度信任。案情概要我所近期代理了一起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委托人已超额完成核心培训义务并垫付大额费用,但因成果交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的严格约定(未签署交付确认书),被对方拒付服务费。另外,客户自估可主张服务费金额为11万余元,而律师介入后发现可主张服务费金额实际应为14余万。面对合同交付约定严苛,而履行过程简单且缺乏证明己方已履约及对方恶意违约的直接证据;客户对代理方案半信半疑等棘手问题‌亟待解决。办案困境该案面临的核心困境:合同以附件形式明确约定了应交付的产品成果为A\B\C\D\E 等五项,并且锁定成果交付...
发布时间: 2025 - 0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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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法点|公司股东内斗,实控人身陷囹圄?——真实案例告诉你公司资产≠股东私产!案情简介 近期,我们接手了一起令人唏嘘的股东纠纷案咨询。某公司由5名股东组成,最大股东持股仅30%。由于长期内斗,公司陷入僵局,业务完全停滞。在情绪化的争吵中,5名股东草率签署了一份"四不像"协议:既想清算又想转让股权,仅粗暴估算资产后约定分配比例,并以1元象征性转让股权。更戏剧性的是:当退出股东发现公司实际资产远超预期时,立即翻脸不认账。其不仅拒绝办理股权过户,还发起了一系列疯狂反击:● 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 滥用股东知情权频繁查账● 四处举报实控人税务问题● 最终以"隐匿会计凭证罪"将实控人送进监狱一个残酷的现实:原本只是股东间的商业纠纷,却因协议漏洞和法律意识淡薄,最终演变成刑事案件。法律分析 ■ 公司资产的"双重身份"▶ 公司资产≠股东钱包...
发布时间: 2025 - 0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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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法点|租房人必读!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住房租赁与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然而长期以来,住房租赁市场却充斥着各种乱象,给租客和房东带来了诸多困扰。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各方权益,2025年7月21日,《住房租赁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发布,并于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让我们关注一下与租房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文。一、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第七条 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在实际生活中,隔断间、地下室群租等乱象屡见不鲜,不仅影响居住体验,还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租赁者在租房时应仔细审查房屋...
发布时间: 2025 - 09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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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法评|数百名幼儿血铅超标,天水铅中毒案背后,谁在给孩子喂毒?2025年7月初,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被曝集体性血铅异常事件。经联合调查组查明,该园园长朱某琳与投资人李某芳授意后厨人员将网购的“彩绘颜料”(包装明确标注不可食用)代替食用色素,稀释后添加于幼儿食品中,目的是提升食物色泽。涉事的两份食品样本检测结果显示:三色枣发糕铅含量1052mg/kg,玉米卷铅含量达到1340mg/kg,超出国家标准(0.5mg/kg)2000余倍。该园251名在园幼儿中,233人血铅异常,其中部分儿童血铅值超过400μg/L。根据卫生部(现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轻度铅中毒:血铅水平为200249μg/L;中度铅中毒:血铅水平为250~449μg/L;重度铅中毒: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450μg/L;儿童铅中毒可伴有某些非特异的临床症状,如腹隐痛、便秘、贫血、多动...
发布时间: 2025 - 09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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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分析及实务要点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关联交易作为资源整合、效率提升的重要手段,广泛存在于各类企业经营活动中。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关联交易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问题导致关联交易演变为利益输送的工具,进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关联交易的复杂性与隐蔽性显著提升,围绕关联交易效力、损害赔偿责任认定的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此类纠纷不仅关乎个体市场主体的财产权益,更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性、市场交易秩序的公正性,以及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规则与实务要点,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一、关联交易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与构成要件1.关联交易的定义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发布时间: 2025 - 09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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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齐案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我所承办某金融案胜诉获央行分行青睐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某金融监督管理局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系列案。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的重重考验,法院最终全面驳回再审申请,案件取得圆满胜利。这一成果既彰显了弘齐律所在行政诉讼领域的扎实专业功底,也为同类金融监管案件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可参考的实务经验。——基本案情——2019年,李某等人与某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通过向某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购置房屋。然而,某银行在与李某等人签订《按揭借款合同》时,所涉房屋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等关键手续,明显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第四条关于“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的规定。2023年7月19日,针对某银行上述放贷事宜,李某等人向某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该局于 8 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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