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期间就是诉讼时效了,或许你听说过“因为过了三年都没催收过欠款,导致后来去法院起诉却未收回欠款”的情况,错过诉讼时效期间到底会产生这样的法律后果呢?欠钱不还过了三年就一定要不回来了吗?去打官司就一定输吗?

诉讼时效的核心功能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权,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也防止了因时间久远而导致证据灭失、事实难以查清、公权力无法有效介入私权利的问题。诉讼时效规定权利人在期间内及时行权,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其民事权利,义务人在此时获得因过时效而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现在我帮大家全面地了解一下错过诉讼时效带来的后果,以及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后果解读

1.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债权人的债权并没有消失,但是债务人获得了一项抗辩权,就是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时效抗辩,说过了诉讼时效这钱我不还了;

2.那过了诉讼时效是不是钱就一定要不回来了?也并不是,如果债务人没有主动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仍然可以判决债务人还钱;

3.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催款,债务人答应还钱,债务人还有时效抗辩权吗?答案是债务人丧失时效抗辩权,从债务人答应还钱之日起开始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4.从应该还钱起算三年就是诉讼时效吗?原则上是,但法律还规定了中断(提起诉讼、债务人同意履行等)、中止(不可抗力等)的事由。

实务建议

1.审慎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合理评估交易风险;

2.及时催要款项,必要时及时提起诉讼;

3.诉讼中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4.已过诉讼时效也应积极主张债权,如债务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5.如无法联系债务人,也应及时起诉,如债务人未出现亦未提出时效抗辩,债权仍可被司法机关确认。

举例

1.义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型:A与B系朋友关系,后双方达成借款协议,A将款项交付B后约定3个月还款,三个月后B并未还款,A因信任B一直未向B主张还款,四年后后因双方交恶,A向人民法院起诉B请求还款,B经传唤到庭应诉并提出已过诉讼时效,其有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抗辩权。在此情形下,法院只能因已过诉讼时效,依法驳回A的诉讼请求。

2.义务人音信全无型:A与B达成买卖合同,A发货B付款,但在履行过程中,A已经发货完毕,但B迟迟不付款后音信全无,A起诉至法院,B未到庭应诉亦未书面答辩,整个诉讼过程未提出时效抗辩,在此情形下,法院将会综合全案证据审理案件,A对B的债权不会受到诉讼时效已过的影响。

3.诉讼时效中断型:A与B系长期生意伙伴,A向B供应产品原材料,B向A支付货款,后因B资金链断裂一直未向A付款,A因双方系长期合作伙伴未向B发出催款通知亦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但A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将其对B的债权转让给C,并向债务人B发出通知,告知该笔货款于十日之内向新债权人C支付。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在义务人B签收通知时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那是不是拿到判决书就万事大吉了?接下来又涉及一个期间,叫执行时效,它的效果和诉讼时效类似,如果不在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获得执行阶段的时效抗辩权。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后果解读

1.若债权人拿到生效裁判文书后两年内未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则债权人获得时效抗辩权;

2.过执行时效后可否申请强制执行?仍可;

3.若被执行人(债务人)未提时效抗辩,仍可采取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债务人)提出执行时效抗辩,则不能采取执行措施。

实务建议

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若义务人仍不履行,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在债务人(被执行人)存在多笔债务时,执行顺序很可能直接影响执行结果。

温馨提示:一定要把握时间,及时行权,一旦错过了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期间,权利人虽未直接丧失实体权利,但会让本该属于自身的合法权益承受不受法律保护的巨大风险,让维权处于极其被动的形势。把握时机,及时维权,才能降低维权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